昨天,记者从如山县人社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最近新调整的《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出台,并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对于我县16万多参保人员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据县人社局副局长陆金标介绍,与过去相比,新出台的《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实现了“五统一”,即统一和扩大了参保范围、统一了全市职工医保的基本框架、统一门诊统筹制度、统一住院待遇、统一大病保险政策和待遇。不仅增加了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三类特殊病门诊专项,而且部分医疗报销待遇也有了显着提高。职工大病保险的费用分段和待遇也将统一,与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分段设置一致,即起付标准为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0至5万元、5万元至10万元,10万元至20万元、20万元以上四段,报支比例分别为50%、60%、80%、90%。
陆金标表示,根据《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授权,我县在保持全市政策框架统一的前提下,将继续保留我县大额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方式,完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办法和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