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代驾服务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乙方必须提供车况良好,手续真实齐全,车辆配套设备完善,有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无违法运输物品的车辆提供代驾服务。如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二、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预约,需提前60分钟预约。把乙方由预约指定地点安全送达目的地。到达后,乙方认可车辆及财务无损失并签字确认后,本次服务结束。
三、甲方人员到达指定地点与乙方签订协议,按甲方与乙方电话预约的标准收费。如乙方中途改变目的地或需等候,则按《收费标准》收费。乙方改变目的地不超过5公里不收取费用。
四、如乙方原因取消服务预约,请及时与甲方联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代驾司机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到达,乙方需付给甲方交通费____元。
五、在甲方驾驶员上车之前,乙方必须检查自己车上的贵重物品及随身财物,妥善保管,出现丢失,甲方概不负责。(提示:车内禁止放包、手机等贵重物品,如发生财物丢失,甲乙双方在公安部门到达现场之前,不得离开现场)。
六、出发前乙方需配合甲方了解乙方车辆的特性及车况。如乙方车辆已有破损须经双方确认,若属乙方车况不良引发的车辆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送车途中乙方不得干扰甲方驾驶,不得要求违反《交通法》规定的操作和行驶。如乙方提出过分要求,甲方有权拒绝,并通知公司签订免除一切法律责任的协议。
八、如遇意外交通事故发生,若属于甲方驾车违章行为而应承担责任,由保险公司索赔,免赔之外部分由甲方承担。属对方车辆主要责任的,甲方不负责赔偿,但可协助交警调查及保险理赔。
九、乙方须如实告知甲方保险情况。甲方声明:甲方只为有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的车辆提供代驾服务。如乙方隐瞒以上情况未告知甲方,出现任何车辆、人员意外伤害事故损失,甲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为避免法律纠纷,对于意识不清,醉酒的客户须有清醒同伴陪同。随车到达客户指定的地点,确认车无损失及无财物丢失后,在服务协议书上签字,本次服务结束。
十一、因车辆自燃或刹车、方向盘失灵、爆胎、机件老化等引起的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因甲方驾驶员操作失误,引发的交通事故,给乙方带来的直接损失(例:合同、协议没签成,耽误上飞机、火车等)甲方不承担损失赔偿。
十三、因特殊原因和不可抗拒的因素出现,不能按指定路线行驶(例
集贸市场,积水路段、下雪和堵车等)甲方概不负责。
十四、商务代驾、长途代驾、旅游代驾,乙方承担甲方司机食宿。 十五、因甲方驾驶员个人原因造成违章(如:闯红灯、压线等)带来的损失,由甲方驾驶员自己承担。
十六、结算方式,出发前请乙方支付部分定金,到达目的地后,请乙方结清一切相关费用。高速费、过路费、过桥费、加油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七、长途代驾、商务代驾、旅游代驾停车住宿,要停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由乙方支付费用。
十八、如本协议未尽事宜出现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