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通知 时间:2020-06-29 手机网站

关于转发《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红十字会、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现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印发的红事字[2002]9号文件《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职责之一,对培养和普及学生卫生知识,增强学生救死扶伤、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意识和社区服务观念具有重要作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体现。各级红十字会和教育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红十字工作规则》,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推动我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地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改选更换理事会成员,制定切实可行的,指导学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三、摸清本地学校建立红十字会和开展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在大中小学建立红十字会组织,按照《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要求,开展各项活动,使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走向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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