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清明节的通知

通知 时间:2020-06-29 手机网站

学校清明节的通知范文

  清明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的极好时机,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学校关于清明节的通知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各校区、处室、专业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x办发明电〔2018〕x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8年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二、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二、3月31日(周五)下午上课时间调整至13:40开始, 3月31日(周五)晚自修由班主任驻班;4月1日(周六)补上周一的'功课,下午上课时间调整至13:00开始。

  三、学生于4月1日(周六)下午第二节课后离校(第三节停课);4月5日(周三)上午7:50之前返校,个别路途较远(4月5日不能及时返校)的学生可向班主任处申请提前至周二下午返校,班主任将返校学生名单报专业部汇总后,由专业部在4月1日(周六)下午3:00前统一上交学生处。

  四、为使广大学生用实际行动缅怀先烈,感悟历史,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认真组织学生开展清明节“缅怀先烈,感恩幸福”、“追思亲人,感悟生命”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强化对学生的传统文化教育。

  五、放假前,各部门要认真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事故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假期的安全防范和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

  希望全体师生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遵纪守法,做到安全度假、文明度假,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

  20xx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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