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请假条
请 假 条
注:请病、事假2天以下的,由科长和主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含3天)以上,经科长和主管领导同意后,党群部门由工委书记批准,行政部门由主任批准。考勤员每月将假条连同考勤表一并上报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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