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请假条
大学学生请假条存根(学院留存)
注:1、病假须出具医院证明,事假不得超过两周;2、审批权限:辅导员三天以内,教学院长四至十四天,十五天以上的由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注:每门课程一张请假条;此联交给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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