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突出贡献者的评选方案

工作方案 时间:2020-03-06 手机网站

  1、高考学科先进个人的评定

  ①计算公式:

  任课教师班级平均分值差△m=所教单个班级人平分-同类别同层次班级年级平均分(实验班任课教师班级平均分值差按实际值△m的1.2倍参与计算,艺术班单科人平分按文科普通班年级平均分的1.005倍参与计算。

  任课教师的学科平均分值差

  △M=(综合科折半计算,若高考综合科分科计算成绩,则按分科成绩计算,若高考综合科未分科统计成绩,则以邵阳市第一次联考成绩为依据计算)。(教师各班单科平均分计算依据《冈武二中教学质量奖惩方案》执行,下同。)

  ②评定分法:学科校平分获冈武市第一名且△M>0的任课教师上报冈武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审定,并发放证书和奖金。

  2、高考突出贡献者的评定与奖金分配

  a、名额分配:按市教育局分配给我校的各等级名额,实验班班主任,其他班主任中各产生一名,其余从学科任课教师中产生。(若一等奖名额为2个,则班主任、任课教师各产生一个,若一等奖名额只有一个,则从班主任产生)。

  b、评定方法与政府奖金的分配,

  ①班主任高考突出贡献者:

  a、上报人员确定:以冈武二中高考人头奖分配方案中计算所得各班高考工作分为依据,高考工作分超过同类别同层次班级高考工作分平均值最多者,确定为上报人员(清华、北大录取1人,按20分计算)。

  b、奖金分配:先由超过同类别同层次班级平均工作分的班级,平均分配此项奖金到班(实验班分实验班上报人员的此项奖金),然后按如下办法分配到人:文化班的此项奖班主任占15%,任课教师按高考各科分值比例分配此项奖金的85%。

  ②学科高考突出贡献者:

  a、评定程序:先根据学科高考突出贡献者评定名额,在学科校平分居冈武市同类学校第一名的学科中,按各学科校平分与冈武市同类学校相应学科校平分第二名的差△P的值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学科(综合科按差值折半计算△P的值。若评定前邵阳市教育局公布高考成绩排名结果,则以z市省示范性高中学校各科校平分排名确定,校平分排名相同时,按优秀率排名确定)。再从入围的学科教师中根据高考学科先进个人评定方案计算所得的△M的值,每科取一个最高者上报,且上报表按相应的△P的值从高到低排定。(若高考综合科分科统计成绩,则分科定科目定人,且分科分配相应奖金,若高考综合科未分科统计成绩,则按综合科高考成绩定科目,且依据邵阳市第一次联考成绩定人,并由综合科教师分配相应奖金)

  b、奖金分配:评定为学科高考突出贡献者的政府所发相应等级的奖金由该学科的所有毕业班教师按如下方法共同分配:先平均分配此项奖金的30%,再由该学科中△M>0的教师平均分配此项奖金的70%(综合科根据第一次联考成绩同样按此方法分配)。

  说明:如教育局分配给我校的各等级名额有变化或遇特殊情况涉及到奖金分配问题,则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